根据雅府发〔2008〕36号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确定,现就符合任职年限要求且有空岗的岗位进行竞聘上岗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可申报的岗位:
1.管理类岗位:九级、八级、七级(非领导职务岗位)。
2.专业技术类岗位:
(1)五级岗位(副教授一级岗位);
(2)六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
(3)八级岗位(讲师或其他中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九级岗位(讲师或其他中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5)十一级岗位(助教或其他初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本次各岗位的申报条件:
申报各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1.各岗位的共同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院声誉,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水平、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相应岗位要求的最低任职年限期间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于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2.本次可申报的各岗位的任职年限要求:
本次申报人员的岗位任职聘任时间均以人社局批准聘任时间为准。
(1)申报管理八级岗位的,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期满三年及以上;
(2)申报管理七级、管理九级岗位的,须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两年及以上;
(3)申报专业技术五级至十一级岗位的,须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两年及以上。
三、申报聘任程序:
1.以通知形式公布本次可申报的空岗岗位名称、申报任职条件、申报聘任程序。
2.凡符合竞聘岗位申报任职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一份现岗位的业务工作总结。行政后勤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人专业所属系(部)申报。
3.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大类顺序:(1)封面(申报人姓名、申报岗位等级及名称、部门);(2)材料清单;(3)岗位竞聘申请表;(4)业务工作总结;(5)反映个人岗位工作业绩材料(如获奖及相关证书等);(6)学术科研材料;(7)参与学院发展及内涵建设的相关佐证材料。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并向学院提出进岗推荐意见,按申报岗位类别及等级汇总到《岗位申报汇总表》报人事处(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档请发人事处陈庆。行政后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属系签署意见的基础上,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也要签署意见(盖章)。
5.学院岗位评审和聘用工作委员会组成专门小组对各系部上报的拟晋升人员进行评审,报学院研究批准。
6.办理上报手续,待市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岗位聘用。
四、竞聘办法
1.本次岗位竞聘实行有比例的岗位竞聘,其中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其评审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本次竞聘评审打分标准按《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评分细则》规定标准及办法执行。
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安排,从事管理、科研和教学改革工作,为学院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基本聘用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五、回避制度
评审过程中,如申报人员系评审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
六、时间要求
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之前由部门汇总、签署意见上交人事处。
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申请表》
2.《岗位申报汇总表》
2014年12月12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