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毕业生在使用协议书的过程中,若发生拟解除协议、遗失、损坏等情形,需要补发、换发协议书的,先请向学院提出申请。招生就业处受理协议书补发、换发事宜。原则上学校仅允许毕业生最多办理一次解除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协议除外)或协议书遗失补发或协议书损坏换发。
【解除协议后的换发】
(1)毕业生若有违约意向,首先应在所在二级学院分管就业领导处申请备案,上交招就处同意办理解约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约事宜。
(2)用人单位同意后,请用人单位签署同意违约意见证明并加盖公章,同原协议书(至少一份)交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毕业生违约材料,并于每周二集中报送招生就业处审核并领取新协议书。
(4)在用人单位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之前,招生就业处和二级学院不会签署或表达任何同意违约意见。
【协议书遗失后的补发】
领取协议书后毕业生应尽快交由用人单位签约,避免发生遗失。确因遗失协议书需要补办的,毕业生下载《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及遗失过程说明交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
(1)二级学院应按照协议书管理办法,认真核实毕业生协议书遗失申请的真实性,维护协议书管理发放的严肃性。首先向毕业生原意向单位、其他同学了解核实其签约情况,若已签约而谎称遗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2)若经核实属未签约遗失的,在各二级学院官网上发表遗失声明公告七天,无人举报,则由二级学院在《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学系意见栏填写“同意补发”意见,于每周二下午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处,集中办理协议书补发手续。
(3)毕业生签约后因故遗失协议书需要补办的(签约单位不变):①若协议书一式三份全部遗失,且由毕业生本人遗失的,按照以上协议书办理程序办理;若因用人单位遗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学生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不用刊登遗失公告;②若遗失其中一份或两份,可用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交由学校留存。
【协议书损坏后的换发】
领取协议书后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协议书,应尽快交由用人单位签约,避免损坏情况的发生。若协议书发生损坏需要换发,毕业生应交回损坏后的一式三份协议书并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同交至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新的协议书。